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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蓝”点亮共同富裕“新图景”
2022-04-18 13:19:00  来源:检察日报

  202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赋予浙江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以高标准检察履职,助力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在共同富裕的跑道上,法治是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也是重要环节和关键任务。检察机关要开拓能动视野,聚焦民生属性,深化效能路径,以责无旁贷的担当、实干笃行的姿态,点亮共同富裕“新图景”。

  开拓能动视野,筑牢共同富裕的检察基石。法者,治之端也。检察机关要深化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开拓主动型、服务型、高效型的能动视野,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营造一个安全、公平、清廉的法治环境。一是秉持主动型思维,筑牢平安基石。在共同富裕的法治之路上,检察机关要主动从政治根基、大局稳定上考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防范网络犯罪等行动,用足用好法律武器,重点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时刻关注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案件和网络舆情案件,为共同富裕提供稳定司法环境。二是深化服务型履职,筑牢发展基石。更有针对性地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加大新业态司法保护力度,切实抓好企业合规、涉企“挂案”清理、知识产权检察等工作,让市场主体更具“安全感”。更有创造性地服务经济发展,聚焦司法服务堵点、痛点,回应线上、线下需求,降低司法维权成本,让经济发展更具“秩序感”。如针对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研发运行“检企通”智慧平台,以“云覆盖”的形式搭建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检企联络站”,提供举报、申诉、申请等一站式、定制化的检察服务,把“结合办案式”的个案服务保障转变为“立足职能式”的常态服务保障。三是树立高效型导向,筑牢清廉基石。着力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通过立案质量彰显监督权威,确保案件立得准、诉得快、判得服。聚力打造反腐利剑,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依托高效型办案组织、精细化办案模式办铁案、铸精品,在受贿行贿一起查中斩断围猎利益链。如在前期与纪委监委联合建章立制、办好各类“双料案”“多料案”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推进重点清廉单元建设,联合探索建立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保障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有效落实,将清廉效能转化为推动共同富裕的新动能。

  聚焦民生属性,做优共同富裕的检察产品。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检察机关要为保障民生福祉提供实实在在的“检察产品”,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一是在“访民情、问民需”中延伸检察“产业链”。全力满足群众法治新需求,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推进检务公开与便民服务集约融合,让司法温度可感可触。积极回应群众法治新期待,聚焦食药安全、教育卫生、公共环境等民生问题,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方式方法,实现“办一案、牵一串、治一片”的司法效果。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二是在“护民安、解民忧”中强化履职“深加工”。始终厚植司法为民的检察情怀,切实将检察“供给”与时代要求对接,用好用活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政策制度,做好刑事和解、多元化解、释法说理等工作,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小案”。以“见微知著”的意识强化诉源治理,积极发挥县级社会治理中心检察窗口的前置作用,深化法律监督年度工作报告制度,通过检察建议、下沉调研等途径,找到解决民生问题的“金钥匙”。三是在“惠民生、暖民心”中提升业务“附加值”。以检察履职保障乡村振兴,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突出问题,严肃惩治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探索办理传统古村落保护、粮食功能区“非农化”“非粮化”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有力促进乡村治理。以检察履职守护收入权益,妥善办理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伤认定、拆迁安置等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提升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质效。如在司法救助领域,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拓展救助对象,在构建新时代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基础上,以搭建“智慧救助”云平台、打造“个人专属检察救助码”等新载体,升级“全域救助”新模式,有效“托底”共同富裕建设。

  深化效能路径,绘就共同富裕的检察亮色。检察机关要凝心聚力提升履职效能,以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做好共同富裕“大课题”。一是以监督“破题”助力效能“破局”。对内,破题监督“门户之隔”。纵向上发挥好上下一体、政令畅通、指挥有力的检察一体化制度优势;横向上创新融合审查、侦查、调查“三查”手段,在理念互融、手段互促、职能互补中,持续扩大服务共同富裕的检察辐射面。对外,破题监督“刚性路径”。积极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严密法治监督体系,深化推广人大检察智联督办等创新模式,推动法律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以法治监督“大格局”服务共同富裕“大场景”。二是以数字“提速”助力效能“提档”。加快数字“蓄力”,充分认识“数字化发展”和“加强法律监督”之间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以检察大数据战略为驱动,以重塑性变革为导向,以数字办案单元为载体,在应用场景上找准跑道,在数字办案上聚焦需求,在推动整体智治、高效协同中打造更多检察成果。强化数字“赋能”,深刻认识“有数据”和“用数据”之间前提与关键的关系,以“需求导向、小点切入、由点及面”为原则,以“专项法律监督”为依托,加强与政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数据对接,全面激活“数据池”,走深走实“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大数据法律监督之路。三是以队伍“强基”助力效能“强化”。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在“聚光灯”下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好习惯,在“放大镜”下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好氛围。持续推进人才梯队建设,依托检校合作、岗位练兵、全科竞赛等模式,涵养公正司法的专业素养,交好队伍建设的高分答卷,迭代提升检察护航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整体质效。

  (作者为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钱雷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