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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河南洛宁:多方联动共护一河清流
2022-07-28 11:18:00  来源:检察日报

  三伏天气,高温酷暑,然而在河南省洛宁县黄河支流洛河沿岸,却是一个清凉世界。近日,记者在该县采访时看到,洛河两岸,山岭青黛流翠,一河清流,碧波荡漾,河面上,不时有水禽嬉戏掠过……

  “今日洛河的景观面貌一新,检察机关牵头建立的‘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功不可没,发挥了重要作用!”洛宁县人大代表、县水利局局长祁松坡深有感触地说。近年来,洛宁县检察院推动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职能,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助推县域水生态文明建设。

  “2020年开始建立巡河检查联动机制时,可以说困难重重。”洛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王书卿介绍,洛河大大小小汇聚的支流有36条,“要做到每条河流都有人来管,并且要管得住、管得紧、管得好,单靠一个部门,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洛宁县检察院以县乡两级“河长+检察长+警长”巡河机制为依托,主要配合河长督查督办、打击涉水犯罪、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分析研判及综合治理等,凝聚合力开展巡河监督工作。2020年以来,该院开展常态化巡河监督检查387场次,发出并督促整改河道管理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0件。

  该机制建立后,洛宁县检察院会同成员单位在洛河支流长水段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动清理洛河支流堆积的废弃石料40余万方。该院还依托“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主动与水利、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沟通,对入河排污口、固体废物非法存填埋、饮用水水源地和污染源等进行集中整治。

  针对群众对洛河支流崇阳河道废弃矿石堆积、污染环境的反映,洛宁县检察院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在洛阳市检察院的支持下,通过送达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方式,协助涉案企业河南发恩德矿业公司进行整改。2021年11月,洛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群明到该公司沿河矿区实地查看整改情况,看到废弃矿渣经过自动化处理被加工成建材材料后,高兴地说:“检察机关坚持持续跟踪监督,帮助企业进行河道治理,把堵塞河道的废弃矿石变废为宝,恢复了绿水青山,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

  (本报记者孟红梅 通讯员雷志帆)

  编辑:钱雷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