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于贺)近日,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坚持检察能动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意见》。《意见》明确,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与联动协作,健全完善涉企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对涉及民营企业家被逮捕后有无继续羁押必要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办理超期或久拖不结进行监督,通过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依法及时纠正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问题。
【他山之石】吉林长春:出台二十条意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04-19 10:50:00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编辑:钱雷屏
更多…案件发布
- · 酒驾判缓刑,“big”胆又上路?缓刑考验期,不是自由“避风港”
- · “飞单”生产小家电,代加工企业涉嫌假冒注册商标被公诉!
- · 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仲某贩卖毒品案一审宣判
- · 惠山区检察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提起公诉
- · 惠山区检察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提起公诉
- · 惠山区检察院办理的郝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 · 惠山区监察委员会将嫌疑人蒋玉明向惠山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 · 惠山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曹惠忠涉嫌挪用公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 · 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亚玲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案一审宣判
- · 惠山区法院对我院提起公诉的惠山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案件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