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瓦房店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向该局交警大队提供了本地区吸毒人员名单,交警大队经过数据比对,将其中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依法注销。这是瓦房店市检察院向瓦房店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后带来的变化。
今年3月,瓦房店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戒毒领域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行政检察办案组主动与瓦房店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对接,调取了2019至2020年依法被责令社区戒毒人员数据,通过提取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执行社区戒毒期间等关键要素,形成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清单。随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瓦房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将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数据与驾驶证管理数据进行比对,最终发现辖区内3名社区戒毒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未被注销,为其违法驾驶机动车留下可乘之机。为消除隐患,堵塞监管漏洞,瓦房店市检察院向瓦房店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照法定程序注销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强化公安机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动共享,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防范毒驾行为再次发生。
收悉检察建议后,瓦房店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不仅立即注销了相关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而且对辖区内类似情况进行了彻底摸排清查,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收回工作。同时,瓦房店市检察院以该案为契机,与瓦房店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会签《关于协同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遏制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发生。
近年来,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下一步,瓦房店市检察院将持续关注这一问题,以共赢思维延伸行政检察监督触角,以数字检察促进更高水平能动履职,以类案监督推动毒驾问题溯源治理,切实做好司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在“一事解决一片、一案解决类案”的过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积极作为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