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俊林 通讯员商艳军 傅秀辉)近日,河北省滦州市检察院与该市公安局会签《关于解决办理伤害案件常见伤情证据问题规范措施的意见(试行)》,对办理伤害案件常见伤情证据标准进行规范,细化公安机关在出警、收集言词证据、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环节的注意事项。据介绍,此前,滦州市检察院与该市公安局共同举办研讨班,深入研讨办理伤害案件需把握的要点及注意事项,围绕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会后,双方围绕研讨内容会签《意见》,解决办理伤害案件常见伤情证据标准问题。
【他山之石】河北滦州:联合公安规范伤害案件常见伤情证据标准
2023-10-23 14:28:00 来源:检察日报-检察新闻版
编辑:钱雷屏
更多…案件发布
- · 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仲某贩卖毒品案一审宣判
- · 惠山区检察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提起公诉
- · 惠山区检察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提起公诉
- · 惠山区检察院办理的郝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 · 惠山区监察委员会将嫌疑人蒋玉明向惠山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 · 惠山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曹惠忠涉嫌挪用公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 · 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亚玲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案一审宣判
- · 惠山区法院对我院提起公诉的惠山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 · 惠山区检察院对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徐某某提供司法救助
- · 惠山区检察院收到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