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院邀请第三方以公开示证方式答复信访人
2017-12-13 16:39:00  来源:

   12月8日上午,我院邀请律师、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参与公开审查,对一起被害人不服公安机关不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进行公开答复,吴亚敏副检察长出席。经过答复人公开示证、释法说理,受邀人员评议,律师发表意见等环节,最终信访人表示听从劝告,将寻求法律援助走民事诉讼途径维权,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今年10月18日,信访人高某某向我院反映:他在2014年6月因琐事被张某一、张某二殴打致右手拇指基底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经过一年多的侦查,最终仅对张某一行政拘留处理。高某某不服公安机关处理决定,申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经审查,我院认为公安机关立案后又撤案的理由成立。  

  因信访人缠访多年,来院时情绪激动,我院控申科对案件进行风险预判,预计信访人对我院审查结果将有明显抵触反应。为维护社会稳定,树立司法权威,我院决定邀请第三方参与公开答复,以公开建立公信。在吴亚敏副检察长的支持下,我院征得信访人同意后,邀请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学春、无锡市人大代表张建伟、人民调解员戴建宏等人作为第三方出席公开答复。控申、侦监部门经过充分沟通协商,在技术、警务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加班加点,认真准备答复预案,布置答复场地,做好答复准备。  

  12月8日上午,在第三方见证下,我院在本院宣告室举行答复活动。答复人通过多媒体示证,介绍了证人证言,展示了被害人及嫌疑人前后的笔录,播放了监控视频,水到渠成的说明了本案因被害人陈述先后不一,缺乏证言及供述等证据,难以认定伤害造成的直接原因,而认定故意伤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结论。受邀的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在向信访人提问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分别表示根据目前的证据,确实无法判断被害人右手拇指伤势的形成原因,公安、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并无不当,同时也均劝告信访人通过协商或者民事诉讼及早解决此矛盾,不要纠结不放。作为第三方,袁学春律师从故意伤害罪的证据要求、现有证据的不充分和矛盾点,中肯地分析了公安机关不追究张家将等人刑事责任的原因,同时为信访人分析民事诉讼的可行性及证据需要。我院吴亚敏副检察长进一步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向信访人作了耐心的释法说理。  

  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信访人高某某虽然仍反复强调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存在不及时调取监控等问题,但最终也表示将考虑走民事诉讼维护其权益。信访人对检察机关公开示证、公开答复的方式表示信服,对给他一个陈述和听取意见的机会表示感谢。  

    

  编辑:钱雷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