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院出台专门文件发掘案件线索助推公益诉讼
2018-05-04 14:07:00  来源:

    

  为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和管理,提升我院公益诉讼工作质效,推动形成公益诉讼全院联动的良好工作局面,经检委会审议通过,我院于52日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关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工作专项考核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暂行办法》和《规定》主要从三个方面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一是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对各业务部门应当书面移送的涉及430项罪名的线索进行详细列举,确定综合业务部逐月按时移送相应案件清单,建立公益诉讼联络员制度,保障各部门在线索发现与移送、案件材料查询、案卷流转、信息共享等方面高效协作。二是建立线索管理机制。建立公益诉讼线索台账,从接收到最终处理分节点详细记录,做到每条线索的进出和推进有据可查,明确初步审查、线索评估层层推进的线索审查方式,结合实际情况对线索进行管辖部门和轻重缓急的分流,同时通过线索评估阶段加强与业务部门的信息交流,争取领导及相应业务部门的最大支持。三是建立相应奖惩机制。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移送和管理工作建立双重考核模式,纳入各业务部门和员额检察官年终绩效考核,建立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工作季度通报机制。成立院领导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项考评委员会,明确线索台账等材料作为评价依据,根据线索的成案性和未及时移送对公益诉讼工作造成的影响等情况分别给予相应的奖惩。 

    

  编辑:钱雷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