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我院就阳山镇火炬村桥梁损坏,严重影响当地桃农生产生活这一情况,分别向有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
近日,阳山镇火炬村村民反映该村东绛大桥损坏严重,部分桥墩凸出变形,无法行走,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严重不便。6月4日,我院干警在了解到相关线索后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查明:无锡市阳山镇火炬村东绛大桥遭不明原因撞击,桥体往外突出,桥面承重梁柱有开裂迹象,桥下河道中有船只经过。该桥为火炬村桃农往返桃园的必经路段,因安全问题现桥梁两端被暂时封闭,桃农不得不从数公里外的桃溪大桥绕行,且桃溪大桥不适宜农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通行。时值6月,正是阳山水蜜桃挂果的关键期,桥梁损坏给桃农管理桃园和运输水蜜桃带来极大不便,一些老年桃农为尽快到达果园不顾风险攀爬围栏,造成极大安全隐患。
阳山水蜜桃是中国名牌农产品,品质要求高,生产周期短,是桃农辛苦一年主要收入来源。在了解到现场实际情况及桃农生产生活状态后,我院于6月5日分别向阳山镇政府及惠山区交通运输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要求一是加快抢修进度,集中人力物力修缮桥梁,或采取替代措施,尽可能为桃农生产作业提供便利;二是视桥梁损坏程度,及时设置相应警示或作封闭处理,确保桥上桥下通行安全;三是与村委及村民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公开问题抢修进度,加强风险防范,避免桃农攀爬围栏造成的安全隐患。
本月1日,惠山区政府通过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中要求,全区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本案系《意见》通过后我院首次发出督促履职类检察建议,得到了阳山镇政府及惠山区交通运输局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以及时有效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做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