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中共无锡市惠山区委、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惠山区院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
该《意见》主要包括5个方面共16条内容。
一是充分认识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意见》指出,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权限,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今年以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
二是要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积极稳妥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应当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水平,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法律监督行为。努力扩大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效果,对于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行政执法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党的正确领导,保证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的正确方向。
三是全区行政机关应当自觉接受、主动配合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意见》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增强自觉接受检察监督的意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监管、公共安全等领域发生重大事故,应当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情况并通知检察机关参加调查,并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积极配合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公诉。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公益诉讼裁判,被诉行政机关应当自觉依法履行。
四是全区行政机关应当与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有效衔接、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意见》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和检察机关共同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深化联络互动。检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并在每年年底向同级人民政府通报本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检察机关应当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五是努力形成全面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的工作合力。《意见》提出,党委、政府要积极帮助检察机关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听取专项报告等形式督促检察机关有效履行法律职能,审判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营造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