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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张琦同志荣获2018年度惠山区“最美法治人物”称号
2018-12-29 09:36:00  来源:惠山区检察院
 为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治文化、扩大法治影响,惠山区委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18年度十大最美法治人物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经各单位初选把关、推荐申报、网络投票、联合评选,我院张琦同志荣获“最美法治人物”称号。

张琦同志从检十余年来,凭着对法律职业的崇高景仰、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在平凡的刑检岗位中忠诚履职,让更多人感受到检察机关公平正义与脉脉温情。曾获第二届无锡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无锡市“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先进个人。 

张琦同志工作作风扎实,态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推诿,不畏难,始终保持在工作面前有干劲,困难面前有韧劲,业务面前有钻劲,2011年以来办案量始终名列前茅,先后成功办理全省首例四六级作弊案、被害人持续上访的徐某某强奸案、公安部督办的零口供周某等人贩毒案等重大案件。该同志擅长办理食药环案件,先后承办过无锡直湖港垃圾倾倒污染环境案、首例病死猪肉案、制售假抗癌药案等案件,均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张琦同志始终注重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提出抗诉线索2件,均被法院采纳并改判。在对我区首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指导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运行机制完善,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后该案例被省院编发。在办理制售假抗癌药案中监督立案2件,为无锡市在高检院“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破零,两案均已顺利判决。其中维尔德生产、销售假药立案监督案件,2018年2月被评为全省“两个专项立案监督食药类”典型案例。 

案件外,张琦同志积极思考,注重从各方面提升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确保法律的公正、人性的温情能够传递入人心。工作中,张琦同志注重总结调研,先后有《检察机关应完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办理机制》等多篇调研文章在省级和市级刊物上发表。在办案中总结撰写的《跨界倾倒垃圾问题亟需引起重视》文章获得无锡市院优秀调研文章二等奖。工作以来,多次获无锡市惠山区区政府嘉奖,多次记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个人三等功,先后获得2012年度无锡市“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度无锡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度惠山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 

 

  编辑:钱雷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