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生态环境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和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4月17日上午,我院与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会签《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院王玉珏检察长和生态环境局缪志刚局长现场会签文件并发表讲话。叶晓伟副检察长主持仪式,我院及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加。
缪志刚局长首先就我院对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认为举行加强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签约仪式,标志着我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步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开启了我区通过司法联动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的新模式。加强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是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的创新实践。下一步,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要求,主动增强接受检察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支持、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在环境保护依法开展工作,共同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重大问题研究等工作机制,积极寻求检察机关的协作指导,不断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王玉珏检察长指出,加强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是检察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对我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对下一步工作,王玉珏检察长提出四点想法: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两家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领悟会签文件精神,切实贯彻执行好文件内容。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结合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充分发挥三检合一模式的优势,深化协作配合,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强大合力。三是共同解决好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对环境执法中发现的重大疑难案件,通过开展联席会议的途径,深入沟通交流,共同解决存在的问题。四是互相学习,在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双赢。两部门应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借鉴工作经验,弥补不足,共同抓好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