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8日,我院提起公诉的蒋超、虞哲明强奸案,两名被告人一强奸罪被判处十一年、五年有期徒刑,并分别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一年。
惠山院提起公诉的蒋超等强奸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9-04-11 11:02:00 来源:江苏省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钱雷屏
更多…案件发布
- · 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仲某贩卖毒品案一审宣判
- · 惠山区检察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提起公诉
- · 惠山区检察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提起公诉
- · 惠山区检察院办理的郝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 · 惠山区监察委员会将嫌疑人蒋玉明向惠山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 · 惠山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曹惠忠涉嫌挪用公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 · 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亚玲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案一审宣判
- · 惠山区法院对我院提起公诉的惠山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 · 惠山区检察院对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徐某某提供司法救助
- · 惠山区检察院收到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