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山区人民法院对我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根夫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根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惠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
2019-08-20 15:32: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钱雷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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