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要求,更好地落实认罪认罚制度,5月21日上午,惠山区院召开开放式检委会,审议《惠山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此次检委会特别邀请了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监委、区司法局、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律师代表、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代表参加。会议由惠山区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营主持,全体检委会委员参加。这是无锡市基层检察院中首次举办开放式检委会。
会上,惠山区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凌云就《实施细则》的起草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采用PPT的形式作了简要说明,检委会委员分别进行审议,并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审议中,受邀的8名代表对惠山区院牵头制定出台的《实施细则》表示高度肯定,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专业性意见建议。
李营代检察长对8位代表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对社会各界对惠山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强调召开开放式检委会是检察机关开展检务公开的一种全新方式,可以让社会各界更好了解、参与、监督检察工作,借助外脑提升检委会决策专业化能力,今天的开放式检委会程序特殊,意义特别。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法律人提供了新时代全新的舞台,在诉讼模式巨大变革来临前,我们每一位检察官、法官、律师,都是改革浪潮中的一滴水,必须顺应潮流,转变理念,提高司法能力,涓滴之水方能汇作法治的万顷澄碧。李营代检察长同时认为,8位代表的发言都非常专业,对《实施细则》的修改完善很有启发借鉴意义。出台《实施细则》主要目的是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使司法资源特别是基层司法资源得到最优化的配置,也为下一步依法、积极、有序办理速裁程序案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