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尽心尽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一是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促进百姓安居乐业。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310件445人,批准逮捕277人,不捕率36.8%。提起公诉694件865人,审结705件883人。突出办理重大案件,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4件6人,起诉11件13人。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整治枪支等专项斗争,成立专业化办案组,采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强化打击整治力度,办理涉黑涉恶案件6件19人。成功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网络贩枪案等系列重大犯罪案件,全力保障公共安全。
二是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主动对接监委,提前介入,立案、决定逮捕2件2人,起诉3件3人。着眼维护经济健康发展,累计批捕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人,起诉58人。保护非公经济,针对民营企业家涉税犯罪突出问题,主动调研协调,审慎采取逮捕、冻结账户等强制措施,做法得到市委政法委肯定并推广,形成“惠山经验”。着力防控金融风险,在办理合同诈骗案件中发现投资公司业务员离职后伪造理财合同、坑害老年投资者,立即向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得到积极响应。
三是精准对接群众诉求,保障民生民利。着眼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办理生产销售假药案件3件5人,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我院办理的武汉某公司生产、销售假药案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十大典型案件。针对水蜜桃主产区桥梁破损、严重影响桃农生产活动的情况,通过检察建议形式,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督促抢修,消除隐患,为群众打通“致富桥”。《检察日报》头版、无锡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教育频道对此作专题报道。
四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接收信访194件,受理60件,审结60件。加强息诉罢访,发挥值班律师作用,参与接访、答复,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当场化解率90%以上。开展司法救助10件,救助金额28.2万。为一家庭贫困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解决丧葬费用,提供法律援助,并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正在上小学的被害人女儿给我院寄来亲笔信,向检察官表示感谢。针对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多发,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