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度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惠山区检察院的主要任 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 主要职责有:
1.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 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 行侦查。
2. 依法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和审 查起诉、提起公诉工作。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4.依法按程序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 疑人的自首,开展涉检信访工作。
5. 依法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
作。
6.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区主管部门管理机构 及编制。
7. 依法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和司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接受人
民群众的有效监督。
8. 依法开展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9.负责其他应由区检察院办理的事项。
二、2017 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 年,我院要在市院和区委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小院要有 大作为”的思想理念,本着“创建品牌、争先进位”的工作目标,严 守“队伍不能出问题、案子不能出问题”的底线,全力抓好年度各项 工作任务。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谱新篇。惠山区经济基 础雄厚、发展潜力巨大,多个项目位于经济发展前沿,为检察工 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成立“惠 山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一体化知识产权办案小组,健全“两 法衔接”工作机制,营造有利于保护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发展环境。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 行动部署,建立环境保护工作一体化办案平台,充分发挥检察职 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探索生态环境领域公益 诉讼试点。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树立平等保护非公经济各类主 体的执法理念,成立服务企业办公室,深入推进“非公经济企业法 律风险防范”机制,开展法律咨询,预防犯罪,司法救助等服务工 作,重点预防企业在涉税涉环境领域的犯罪,营造有利于企业发 展的清明政务环境。
二要聚焦主业,充分履职,争先进位促发展。充分发挥检察 职能,理直气壮搞好监督。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把好刑事诉讼程
序出入关,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
深化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建设,加快建设、规范运行“两法衔接” 信息共享平台,在检察监督上下真功、出实招、见成效。抓好自 侦工作,在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上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 松,打出反腐声威。推进智慧反贪,加大测谎、话单分析、电子 取证等技术装备的运用,积极培育专门侦查人才。抓好民事行政 检察监督,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推动健全“横拓纵延” 的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瞄准执法中的难点、改革中的焦点、 民生关注的热点,综合运用抗诉、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方式, 进一步做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空间,打造工作亮点。抓好刑罚执 行监督,把刑罚变更执行作为监督重点,进一步做大做强同步监 督、源头监督。抓好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对举报类线索进行集中 摸底、排查、清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强化律师代理申诉和 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维护群众权益。强化刑事执行 检察监督,深入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活动, 坚决纠正违法减刑假释。积极参与地方社会综合治理,深化社区 矫正监督,预防脱管漏管等问题。
三要深化改革,创建品牌,提升司法公信力。严格落实员额 制,细化责任清单,完善检委会议事议案机制,通过推行对部门、 对个人考核相结合的“两级考核制”,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 真正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顺应大部制改革需要, 推动基层管理扁平化,提高司法效能。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 讼制度改革需要,推进简繁分流,统筹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机 制,积极探索简案快办机制,切实解决案多人少问题。擦亮品牌,
以派驻职教园区检察室新址启用为契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
工作“一室一区两基地”建设;做深做透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机 制,创建惠山检察工作新亮点。
四要从严治检,严守禁令,固本强基开新局。始终贯彻“从严 治检”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区委“十项”规定,落 实好刘华检察长关于检察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不得居 间介绍招商引资收取报酬、不得组织和参与各种集资活动、不得 从事炒房牟利活动”的四条禁令。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与从优待检 相结合,建立岗位练兵、教育实践、院校培训等综合培养机制, 人才培养机制,力争花三年时间培养出一批省级优秀辩手、标兵 和省级先进集体。加大检校共建力度,深化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 站和教学实践基地的创建力度。打牢检察院长远发展根基,进一 步提升我院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强化作风纪 律建设,落实好“一岗双责”,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以身作则,严于 律已,以上率下,抓好人员管理,落实规章制度,确保检察队伍 不出问题。
五是科技强检,统筹规划,提高信息化水平。牢固树立“科技 强检”意识,顺应时代发展趋势,高度重视技术工作,班子成员亲 自带头,立足长远,统筹规划,研究制定检察院科技建设方案、 计划,让技术服务于办案。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强科 技装备投入,推进自动化、无纸化办公,开发适应惠山检察办公 办案需求的个性化应用软件,力争在三年内达到先进检察院的平 均水平。加大信息化人才队伍培养力度,积极引进计算机网络专 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我院科技人员比例。采取走出去请进来
的方式,组织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吸取兄弟院的先进经验,提高
工作效率。加快建设“智慧检务”,狠抓案件监督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信息化,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根据干警办公办案需要研发软 件。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开展档案数字化迁移工程,约需扫 描案卷 1 万余册。推进机要保密通道国产化工作,严守保密底线。
六是凝心聚力,振奋精神,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健全“周五学 习日”制度,以支部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讨论,适时组织开展集中 观看主旋律影视作品、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等学习活动,进一步提 升干警的党性修养、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开展各类文化活动, 结合重要节日、重大纪念活动,组织开展读书研讨、主题征文、 演讲辩论比赛、书画摄影展等形式多样的经常性文体活动,激发 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和工作热情。加强工青妇基层组织建设。充 分发挥本院工会、团支部、妇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健全完善归 口管理、日常活动等制度保障,把对干警利益的关切落到实处。 营造检察文化氛围。加强办公场所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检察历史 资料的搜集、整理,编辑出版检察成果书籍。完善大会议室和各 支部党员活动室配套文化设施,改造图书阅览室,为繁荣检察文 化提供活动平台。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维护好检察微博、微信、 网站,展示检察工作成效,营造检察文化的声势和效果,进一步 营造蓬勃向上的检察文化氛围。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内设 19 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治 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 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警务
科、监察科、检察技术科、行政装备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案件监督管理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科。另下设 3 个派出机 构: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洛社检察室、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前州 检察室、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派驻职教园区检察室。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预算依据《关于编制 2017 年度区本级预算
的通知》(惠办发[2016]53 号、《关于编制 2017 年度区本级预算 的实施意见》(惠财预[2016]89 号、《2016 年区本级部门预算基本 支出定额标准(惠财行[2016]90 号)的要求和本部门 2017 年度 工作目标的资金要求编制。
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7 年度收入预算总计 2963.96
万元,支出预算总计 2963.96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 各增加 294.96 万元,增长 11.05%。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预算较 上年增加了 547.78 万元,项目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了 252.82 万 元,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2963.96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2963.96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963.9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 加 294.96 万元,增长 11.05%。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预算较上年 增加了 547.78 万元,项目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了 252.82 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 2963.96 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 2872.32 万元,主要用于公诉与审
判监督、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执行监督、其他检察支出等。与 上年相比增加 289.3 万元,增长 11.2%。主要原因是用于公诉和 审判监督以及其他检察支出的预算较上年增加,上年未有用于公 诉和审判监督的预算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数为 91.64 万元,较上年增
加了 5.69 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新录用公务员及三区合并分流 人员)引起的。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2210.3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47.78 万元,增长 32.95%。主要原因是用于公诉与审判监督(上 年未有用于公诉和审判监督的预算支出)、执行监督增加(用于反 贪的办案支出较上年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753.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52.82 万元,减少 25.1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其他检察支出的预算金额, 减少了人民监督员,平安惠山项目预算支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2963.96 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963.96 万元,占 10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2963.96 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 2210.36 万元,占 74.57 %;
项目支出 753.6 万元,占 25.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2963.96 万元,支出预算总计 2963.96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
预算总计各增加 294.96 万元,增长 15.69%。主要原因是基本收 入预算较上年增加了 547.78 万元,项目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了
252.82 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2963.96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 加 294.96 万元,增长 11.05%。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预算较上年 增加了 547.78 万元,项目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了 252.82 万元。
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行政运行(项)支出 2118.7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82.2 万元,增 4.04%。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引起的公用经费支出 增加。
2.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 378.1 万元,主要用于大楼租 金及改造修理。
3.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支出 25 万元,与上年金额一致,未 发生变化。
4.公诉与审判监督项支出 60 万元。此项目为本年新增,去年 预算未包含此类支出。
5.执行监督项支出 5 万元,较上年减少了 5 万元,主要是用 于人民监督员专项支出减少造成的。
6.其他检察项支出 285.5 万元,较上年减少了 236 万元。主 要是减少了六楼干警之家、院史陈列室、检务公开这几个项目的 预算支出金额。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 91.64 万元,较上年增加了 5.66 万元。
主要是新增人员,及扣缴社保金额较上年增加引起的。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7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2963.9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960.3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 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 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5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 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 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 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 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预算 2963.9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94.96 万元,增长 11.05%。 主要原因是基本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了 547.78 万元,项目收入预 算较上年减少了 252.82 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预算 2963.9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960.3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 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 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5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 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 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 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 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50 万 元,比 2016 年增加 61.96 万元,增长 32.95 %。主要原因是:培 训费及维修(护)费较上年增加引起的。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 况说明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1.99 万 元,占“三公”经费的 49.76%;公务接待费支出 2.39 万元,占“三 公”经费的 2.83 %;培训支出 4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7.41%,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41.99 万元,全部为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该项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的原因为用 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的支出增加。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39 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3. 培训费预算支出 40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的原因为,2017 年度干警培训人次及次数多于上年度。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本部门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为 250 万元,主要用于 办公费 12.71 万元,电费 24.39 万元,培训费 40 万元,维修费
29.62 万元等。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安排表
2017 年度本部门将安排 129.16 万元,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以及建设电子检务工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 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 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 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
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 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 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 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 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