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优势,持续推动“检察官进网格”工作落实落细,11月24日,惠山区检察院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走进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钱巷社区,就充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举行公开庭审,钱巷社区70余名居民代表到场旁听。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法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充某某并当庭举证、质证,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对自己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将银行卡出售给对方、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等行为进行深刻反省,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法庭依法当庭宣判,被告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三家单位干警联合在活动现场开展法治宣讲、提供咨询服务。近年来,随着打击两卡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的推进,该院受理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数量明显增长。承办检察官以案释法,向旁听居民提示:银行卡作为信用支付载体和个人身份象征,既给用户带来生活便利,也因其支付便捷性给违法犯罪留下可乘之机,群众需谨慎保管使用。切不可因怀有侥幸心理、贪图获利等原由出售银行卡进而成为犯罪分子流转非法资金的“工具人”。
公开庭审进社区系列活动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增强了司法公开的力度。接下来,该院将在持续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同时,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积极创新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方法,提升人民满意度和普法宣传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