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0日至16日是第33个全国节能宣传周。在“全国低碳日”来临之际,惠山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节能降碳,你我同行”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展示公共机构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示范作用,让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从身边做起,营造浓厚氛围。
“废旧玻璃瓶属于什么垃圾?”“外出时拼车才更加环保”……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惠山区检察院组织干警职工观看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邀请惠城社区爱心暑托班孩子们共同签署绿色低碳承诺,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室内LED屏幕发布节能宣传海报、标语,结合检察形象面向社会广泛传播简约、绿色、低碳知识,营造良好节能氛围。
从点滴做起,深植绿色理念。
活动期间,惠山区检察院办公大楼,节能环保元素随处可见:走廊内安装声控灯,避免“长明灯”“无人灯”现象;电梯口配备分类处理垃圾桶;文印室醒目位置张贴“节约用纸”等提醒标识;食堂内张贴杜绝餐饮浪费海报,检委会利用统一业务软件“无纸化”议事议案……全院干警职工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作风建设,融入日常办公习惯,从我做起,人人有责,以实际行动投入节能型机关创建活动。
从精细做起,促进降碳增效。
该院围绕节能节水,细化“水、电、油、气”等关键耗能细化相应系列管理制度,加强公车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公车档案,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节能工作更规范更有序。推进建筑保温、隔热、空调系统等节能改造,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下降4.2%、2.8%。
下一步,惠山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抓好节能降碳工作,实现绿色办公、低碳出行常态化,推动节能型机关创建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