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院出台《关于危险驾驶类案件适用简案快办程序的决定》
2017-11-24 17:41:00  来源: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11月14日,我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危险驾驶类案件适用简案快办程序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近年来,我区危险驾驶类案件数量逐年攀升。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我院依据前期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定的《无锡市惠山区刑事案件简案快办工作规定(试行)》,明确在危险驾驶类案件中适用简案快办程序,并结合实际配套制定了《简案快办意见表》、《讯问笔录》、《值班律师工作表》、《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出庭笔录》等6个文书模板。 
  一是简化文书制作。根据危险驾驶案件办理流程,将案件的核心内容用表格方式体现,一目了然,重点突出,既节省了承办检察官撰写文书的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又减少了当事人程序等待时间。适用简案快办程序较当前办案流程可省略十四项内容,仅增加《值班律师工作表》1份文书,审查报告及庭审笔录制作均作简化处理。 
  二是确保规范司法。严格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突出相关要素,对主体情况、犯罪事实、证据材料等一一列举,完整体现刑事诉讼环节。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讯问笔录》模板列明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是否同意适用简案快办等内容,同时强调释法说理,告知犯罪嫌疑人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增强检察公信力。 
  三是突出值班律师作用。在全市率先尝试值班律师制度,通过律师全程介入,保障犯罪嫌疑人程序选择的自愿性。为确保该制度常态化运作,我院积极争取区政法委支持,采取服务外包形式解决经费、人员等问题。区法律援助机构筛选10名具有刑事案件办理经验的律师,组成值班律师人才库,每个工作日入驻设在我院的值班律师室,作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编辑:钱雷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