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出台《在办理逮捕案件中推进司法化审查实施办法(试行)》中对无辩护律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规定可以由值班律师参与逮捕司法化审查工作,在逮捕阶段律师介入率极低的当下,这一规定有效扩大了审查案件范围。本案系我院首例引入值班律师参与的公开审查案件,准备过程中,为保证值班律师的有效参与,检察官将案件中涉及社会危险性的部分文书材料向值班律师开示,并给予值班律师与侦查机关充分沟通的时间,值班律师认真准备、积极发表意见,取得良好效果。但经实践也发现,由于值班律师准备时间少、无法会见犯罪嫌疑人,常态化运行仍然需要严密的规范的建立,我院拟在工作中进一步探索建立审查逮捕阶段法律援助机制,建立稳定、便捷的法律援助程序,辅以值班律师介入制度,形成更严密的工作机制,促进审查逮捕案件质量的提高。
惠山区院出台《在办理逮捕案件中推进司法化审查实施办法(试行)》
2018-02-02 09:48:00 来源:
编辑:钱雷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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