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院:《关于加强检察人才建设的意见》
2018-03-09 13:39:00  来源:

 

  《关于加强检察人才建设的意见》主要包括6个方面16条举措。   

  一是理念为先,夯实根基,明确检察人才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检察人才建设的重要意义,把人才建设作为履行好检察职能、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为实现“小院也有大作为”、市院“双争”目标的重要基础。坚持“有激情、有办法、有担当”的“三有”标准,准确把握检察人才建设的正确导向。确立岗位成才、适度超前、注重业绩、科学管理的基本原则,确保检察人才建设科学发展。   

  二是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着力培养专家型复合人才。大力一批检察业务、法学理论、检察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人才,着力培养1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培养专业型人才5人左右,复合型人才3人左右。分条线、有目的地在各部门确定1到3培养对象,结合工作实践、业务竞赛和考核考评进行重点培养,检察专业能手要达到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40%,力争培养1到2名全省检察业务标兵或业务能手。综合部门培养1到2名综合骨干人才。  

  三是建立规范,完善制度,形成聚才育才的工作机制和良好氛围。进一步健全检察人才建设机制。健全检察人才开发、发现机制,加强源头建设,明确需求导向,拓宽人才发现视野。将现有的小课堂建设、检校合作、现场教学、岗位练兵、疑难问题研讨、观摩庭等实践教学模式进一步规范,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工具,拓展、丰富线上微课堂,提高实践培养水平,健全人才的培养和评价机制,加大对人才先进典型的选树力度,让优秀人才能够选得出、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四是创新方式,树立导向,进一步优化检察人才建设举措。强化岗位练兵,全面深化实训教学、案例教学,对在各类竞赛中成绩突出的干警,予以表彰奖励。拓展培养平台,注重加强新领域知识和现代科技应用能力的学习培训,努力建设一支以法律专业为主体,以其他专业为补充,门类齐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的检察队伍。大力拓展人才培养平台,深化检校合作、轮岗交流和高层次学历学位教育。加强青年人才培训,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强化青年人才选拔、培养、锻炼,优化年轻干部成长路径。   

  五是合理使用,拓展空间,为人才搭建广阔舞台。充分发挥检察人才在攻坚克难中的骨干作用,利用各专业领域人才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发挥其在探索司法改革前沿理论、承担重大课题研究、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解决复杂问题中发挥中坚作用和品牌塑造中的领军作用。选拔一批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突出、对检察理论、实务有一定研究和成就的同志担任本院“小课堂”兼职教师,充分发挥检察人才在全员素能提升中的带动作用,实现人才传承。  

  六是完善机制,细化责任,强化人才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检察人才建设责任,在院党组统一领导下,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形成由“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政工部门具体协调组织的工作格局。切实落实对检察人才建设的经费等保障,促进提升检察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主动与区委、区政府加强联系,将检察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的人才培养、管理轨道,以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编辑:钱雷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