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我院检委会经讨论制定了《在办理逮捕案件中推进司法化审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细化的条文、规范的机制确保审查逮捕职能正确实施,体现检察监督优势。截至2月23日,我院根据《办法》对3件批捕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分别听取11件案件当事人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我院检委会经讨论制定了《在办理逮捕案件中推进司法化审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细化的条文、规范的机制确保审查逮捕职能正确实施,体现检察监督优势。截至2月23日,我院根据《办法》对3件批捕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分别听取11件案件当事人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