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依据高检院、省院、市院的工作部署和下发文件精神,我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动员部署这一试点工作,明确了试点目标、试点业务范围及相关试点工作要求。
今年6月,我院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面试点集中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试点单位之一。我院迅速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指导,将重点对未成年犯羁押必要性审查、看守所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7个方面进行集中开展监督工作,旨在全面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最大限度实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手段落实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的未检制度成熟定型。我院将以此次试点工作为契机,扎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建立起专业化办案机制、培育一批涉未刑事执行与民行检察领军人才与团队,积极探索拓展未检业务领域稳步推进未成年人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