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25日,我院洛社检察室干警先后走访了区疾控中心、区市场监管局,了解我区疫苗安全情况。
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事件在网络爆发以来,洛社检察室干警高度关注舆情,对疫苗领域相关问题进行学习、讨论。为排摸发现公益诉讼线索,洛社检察室先后联系了区疾控中心与区市场监管局,并在24日下午和25日上午前去走访相关科室,听取他们对我区疫苗安全情况的介绍。
据区疾控中心相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介绍:我区并无涉事的狂犬疫苗和百白破疫苗;事发后我区疾控部门已经排查了近2年来所有狂犬疫苗和百白破疫苗的出入库情况,核对了批号与库存;我区2016年以来采购疫苗中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只有水痘减毒活疫苗一种。据了解我区疫苗都通过省疾控中心平台逐级下发或采购,有相应批签发手续,安全性可以得到保障。区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了市场监管局与疾控中心对于疫苗监管的环节划分,同时介绍了根据上级要求也在展开涉事批次疫苗的排查工作。
洛社检察室干警与两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就开展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希望能形成履职与监督的合力,得到了两机关相关同志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