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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院发出检察建议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2018-09-14 09:57:00  来源:
 910日,我院接到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无锡人行)复函,称全市地铁站内自助机已全部恢复现金购卡、充值功能,同时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整治拒收现金相关知识,并加强现金服务与管理、定期开展暗访巡查活动。 

今年8月24日,我院接到群众反映,自6月以来多次在地铁堰桥站点自助充值无法使用现金。我院干警经走访本区及火车站等市区地铁站点发现,自助售卡充值机仅支持微信、支付宝及部分银行卡等电子支付,机器首页存在“设备将于201861日起暂停现金充值业务,请用户选择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的提示字样,给老年人等不熟悉移动支付业务的市民带来极大不便。 

今年7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8〕第10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公告》同时对拒收现金的行为从发布之日起给予一个月自行整改期。无锡市民卡有限公司自助售卡充值机具备收取现金条件而排斥现金支付,且在《公告》规定的自行整改期内未及时整改,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和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829日,我院向监管机构无锡人行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督促设备管理单位及时恢复现金充值方式;对全市范围内的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以及行政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接受现金支付的情况进行彻底摸排、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强《公告》内容的宣传,提升全社会对人民币法定地位的认识,在发展多样化支付体系的同时,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获悉我院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指示无锡人行跟进此事。831日,无锡人行主要领导迅速作出批示,要求货币金银科牵头、支付科协助调查处理此事。93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指示无锡人行迅速跟进解决。94日,无锡人行由一名副行长带队的调查处理小组至我院就整治拒收现金工作及我院建议的整改落实进行沟通,并就我院对人民银行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96日,无锡人行向我院发函称部分自助机已恢复现金购卡、充值功能。910日,在全部自助机恢复现金购卡、充值功能后,无锡人行再次向我院作出反馈并表示将通过银行网点电子显示屏、制作宣传板、宣传手册及在无锡日报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宣传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相关知识,同时建立神秘访客队伍对各领域接受现金支付情况进行摸排,并拟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暗访巡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我院检察建议的发出,不仅维护了市民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为市民购卡、充值提供更多便利,更在当前电子支付盛行的社会环境下,维护了人民币作为我国法定货币的法律地位。 

  编辑:钱雷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