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丁某某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2年5月31日13:00
二、听证地点: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无锡市惠山区吴韵路518号)。
三、注意事项:
1.听证参加人应遵守防疫规定,进出门岗主动出示身份证件,扫描门铃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听证活动期间全场佩戴口罩。
2.听证参加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影录像。
特此公告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