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经过多方学习、研究和试行,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在江苏率先成立“命名检察官办公室”。将员额检察官执法办案责、权、利有机统一,进一步凸显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强化司法责任和监督职责;突出专业化办案导向,发挥命名检察官办案特长,提升荣誉感,夯实责任意识,同时是司法改革精英化的具体表现。
什么是命名检察官办公室?
惠山区检察院首先在公诉和侦监这两条业务主线设立,以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带领多位检察官,配以检察官助理和辅助人员,组成办案团队。在检察长授权下,命名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办案决定权,独立承担办案责任,直接对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或检委会负责。
什么样的检察官可以被“命名”?
10年以上司法办案经历
5年以上侦监岗位或公诉岗位累计任职
具有某业务领域办案特长
获得过业务办案技能荣誉
惠检首批命名检察官风采一睹
蒋长兰
兰心蕙质
21年检察工作经历
17年司法办案经验
7年侦监岗位任职经历
近三年,承办案件87件142人,典型案件有:省政府“263”专项行动别某污染环境案,谢某、熊某贩卖毒品案等。
曾荣获“无锡市人民满意检察干警”、“十佳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岗位练兵先进个人”等称号。
张凌云
壮志凌云
18年检察工作经历
17年司法办案经验
8年公诉岗位任职经历
近三年来,承办案件98件133人,典型案件有:公安部挂牌督办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洪某某等人销售假药案等。
曾荣获惠山区机关事业单位三等功、惠山区人民政府嘉奖、2017年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大比武优秀公诉人、《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实体与程序问题研究》优秀论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