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我院未检部门及时贯彻市院未检处指示精神,会同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计委)、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药监局)、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其下属单位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召开紧急会议,专题研究布置开展针对疫苗质量的专项工作,依法对涉未疫苗检查进行法律监督。
会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疾控中心就疫苗的流通和使用做了专项汇报,就一类、二类疫苗的渠道管理、储存运输、接种使用、不良反应监测等进行详细梳理。截止目前,我区未发现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狂犬疫苗的记录,无百白破问题批次疫苗流入,未发生异常严重不良反应。
我院未检干警表示“问题疫苗”侵害了全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希望区各职能机构要明确责任,结合本次排查契机,一是提高警惕,对疫苗的审批、采购、储存和配送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排查风险隐患;二是政务公开,积极进行回溯调查,明确问题疫苗流向,建立疫苗监管长效机制,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在外地接种问题疫苗人员的补种工作;三是互通信息,建立机构协作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疫苗问题及时与我院沟通。
会后,我院检察干警同其他单位对区疾控中心的冷库和相关台账进行了检查,对疫苗的储存、运输流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后发现疫苗存储室情况、运输冷链以及温度检测情况良好。
我院未检部门将持续关注涉未疫苗安全相关工作,切实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为全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