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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2018年11月22日:惠山启动监护权撤销和转移程序
2018-12-24 13:39:00  来源: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

  本报讯(通讯员 肖松)11月14日,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起诉的杨某某虐童案在该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过。

  今年6月4日,惠山区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工作室提前介入此案,考虑到小杰的伤情,一方面协调各部门开辟绿色通道诊治医疗,另一方面联系学校,为小杰设立了“医院考场”,确保其期末考试和后续转学等事宜顺利开展。同日,生母杨某某被侦查机关抓获。6月12日,惠山区检察院牵头,与区级公安、民政、妇联等多部门联动,确认女童符合启动国家救助条件,为其申请了3万元救助金,保证了孩子能够继续接受治疗。另外在第一时间联系小杰的爷爷奶奶来锡待小杰康复后将她带回老家生活。

  7月18日,得知小杰在老家得到了爷爷奶奶的悉心照料,该院副检察长王海兰与未检、控申干警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带着捐赠的文具、衣物等学习用品,驱车7个多小时来到河南探望小杰及其家人,与当地相关部门就小杰的后续帮扶、安置、就学、心理辅导、救助金使用等进行沟通。同时,该院发起募捐活动,设立小杰专项基金,作为救助金的补充,为其健康成长营造更好环境。该院还协调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参与到小杰的恢复中来,通过电话回访、视频回访等方式,对小杰开展心理辅导,修复心理创伤。

  编辑:钱雷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