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起点,缺少爱和温暖的家让青春的心灵迷茫。如何从根源入手,解决监护人缺位失职问题?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会同公安、司法、妇联和学校发出全市首份“督促监护令”,推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护不力”这个痛点难点。
“谢谢你们的帮助,我回去一定好好教育孩子……”面对检察官,王某的家长眼含泪花,声音哽咽。一旁,16岁的王某偷偷摘下眼镜,擦去悔恨的泪水。
2021年1月,徐某和王某两名未成年人至无锡一小区地下车库,采用拉车门手法,窃得一辆轿车内现金及香烟,价值共计人民币4200元。两人将钱款用于在电竞酒店住宿及打游戏等消费,挥霍一空。数日后,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孩子离家数日,父母为何不管?该院未检负责人刘媛媛看完案卷,最先浮起这样的疑问。根据社会调查情况,检察官了解到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在此次犯罪前,已有吸烟、饮酒、纹身等不良行为;夜不归宿;沉迷网络……两人都曾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但并未得到家庭及时有效的监护干预。在实施本次盗窃行为后,两人连续多日在电竞酒店一直打游戏,几乎无人问津直至被抓。
如此“熊孩子”,他们的原生家庭什么样?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两人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涉罪原因、家庭教育及亲子关系,了解到两个家庭的真实情况。王某长期和爷爷一起生活,其父亲甚至有家暴行为;徐某家人管教方式简单粗暴,家长和孩子沟通不畅,疫情后一直在家没有上学。显而易见,家长管教不力、教养不当、监护责任履行不到位,与孩子走上歪路有一定关联。
因徐某和王某系未成年人,且有退赔和认罪认罚等情节,该院拟对两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但如何让监护人帮助孩子度过考察期,承担起肩上应有的责任,成为检察官一直在思索的难题。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基石。负责该案件办理的检察官刘媛媛密切关注各类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监护人监管不力造成的悲剧,颇有感触。“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原生家庭是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刘媛媛介绍。
“督促监护令”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是给家长念的一道紧箍咒。
惠山区检察院围绕办案,在全市率先开展“督促监护令”探索。首先做到分级分类,根据社会调查、亲职教育情况,综合评估监护人未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不同情形和严重程度,对监护人分级分类制发“督促监护令”。在制定个性化督促监护方案时,“一人一档”,对父母监管强度、反馈频度、亲情陪伴力度和参加亲职教育时间作出区分,根据结果给父母表现“打分”,确保实现精准督促。
其次是合力督促。“督促监护令”发出后,检察机关联合派出所、司法局和学校共同做好对监护人的监督考察,通过回访涉案未成年人所在学校、探访监护人等措施,了解“督促监护令”实施效果。
结果评估是最后一个环节。为确保“督促监护令”落到实处,评估必不可少。若监护人拒不履行“督促监护令”,由监护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依法予以劝诫、制止;若监护人监护失职,导致正处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涉案未成年人违反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情形的,视情依法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活动当天,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毛龙弟邀请心理咨询师和区妇联干部,对王某和徐某的家长进行亲职教育。
面对循循善诱的“导师们”,徐某的母亲聊起了孩子小时候的乖巧聪明,也对表达了对青春叛逆期的莫可奈何。“我给他打电话,他接起来就不耐烦……那几天电话忽然打不通了,我就觉得要出事。”徐某父亲则说:“为了孩子,我打着两份工,颈椎腰椎都落下毛病了。他不听话,我只能打。”
心理咨询师详细分析了家庭存在的问题。孩子在升学时选择不当,留下诸多遗憾,家长时常为此产生矛盾,却不料让孩子更产生反感和逃避。“人要往前看不能往后看,你们这样只会让孩子觉得人生是个错误。”根据家庭情况,妇联及心理咨询师提出了改进家庭教育方式的建议。
“爸爸脾气不好,打我该怎么办?”一直低头安静的小王在接受心理咨询时,提出这个问题。“不要怕,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检察官告诉他。对存在家暴行为的王某父亲,检察机关进行了专门训诫,告知其家暴行为触犯法律法规的严重后果,甚至可能失去对孩子的监护权,告诫他绝不可再出现此类情形。
检察官随后向两个孩子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向家长们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反思家庭教育长期监管缺位问题,要求监护人对孩子存在的吸烟、饮酒、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及时进行纠正,鼓励孩子回归学校完成学业并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公安、司法、妇联和学校派员参与见证了这一幕,并对涉案家庭给出建议。
通过活动,家长们深刻反思了自身教育问题,由衷表达了“回去一定好好管教孩子”的共同心声。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毛龙弟说:“把督促监护令与亲职教育、心理疏导和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结合,让监护人警醒,让家庭重新变得温暖,迷途少年才能更好地知错返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