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本院决定对沈某某民事申诉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8月9日下午14时30分
二、公开听证召开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
三、参加人员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遵守会场秩序,听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春鸿
联系电话:0510-68787837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特此公告。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