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救助金申请到了,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讲透了,这日子我还会继续好好过。”5月13日,年逾七十的四级残疾人杨奶奶拄着拐杖,在女儿们的搀扶下来到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签字领取司法救助金1万元,并向检察机关和区残联表达谢意。
2021年3月22日,一起交通肇事案让杨奶奶家中遭逢剧变。当天下午四点多,犯罪嫌疑人何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省道行驶至某村路段,遇70多岁的高某推行人力三轮车在人行横道内穿过马路,结果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被害人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何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立案侦查。
依托重大恶性交通肇事案件快速联动机制,惠山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从交警大队了解到该案线索,依法对被害人遗属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展开评估。“做司法救助工作,我们一直采取啄木鸟方法,紧紧盯住关键线索,一个个案子深耕。”该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蒋长兰说。
经了解,高某之妻杨某70多岁,肢体四级残疾,右脚天生畸形不能走路,一直由老伴照顾。高某去世后,家中顶梁柱倒下,杨奶奶唯一经济来源是每月1000余元失地农民补贴。犯罪嫌疑人也只赔偿了10万余元。该院认为杨奶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按照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帮助她提出申请。
考虑杨奶奶系残疾人这一特殊情况,惠山区检察院与区残联进行沟通,引入更多社会化力量对案件进行关爱救助。在司法救助金发放的同时,区残联综合科科长屈海浪为杨奶奶细致解读残疾人各种政策,一一解答杨奶奶和家人的问题,对杨奶奶是否享受残疾人乘坐交通工具、居家照料等福利进行了询问,杨奶奶点头说道:“家里每月有人打扫,坐车也不收钱。”屈海浪认为,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刚发生不久就介入展开救助,对遭受创伤的残疾人家庭是最好的安慰。“雪中送炭。”
为让残疾人多元化救助更为长效规范,惠山区检察院从近三年海量案件中,排查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六类可能造成人身重大损害的案件,结合司法鉴定意见、被害人询问笔录等筛查线索,确定10余名被害人可能因刑事犯罪落下重度残疾,并将相关人员线索移送残联。残联和检察机关将根据线索进行联合回访,了解这些被害人的身体恢复情况和生活状况,让每个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享受到应有的国家福利政策。
该院检察长李营说:“去年以来,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获得心理救助、法律援助、减免学杂费等20余次,社会化救助累计金额35万余元,办理了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郝转平司法救助案等典型案例,为贯彻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积累了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