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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惠山检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小记
2019-06-18 11:15:00  来源:江苏省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建议”),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建议积极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发生。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4月4日,我院向区教育局公开送达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书、省院一号检察建议书等相关文件,并就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安全管理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结合我院在办案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我院向区教育局提出针对性建议。双方就加强教师法治观念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学生性安全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等多方面工作深入交换了意见。区教育局表示,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相关建议,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性侵预防工作,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整改情况,全面建立校园法律顾问制度,将法治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学校、校长年度考核,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与此同时,我院联合市院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等多家单位在区未成年人执法办案中心召开“惠佑未来”保障校园安全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出台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实施意见。我院未检部门就通过“惠佑未检”监督平台发现的某幼儿园周边“圆木叠加”危险隐患排除问题进行了说明,并以“提醒函”的形式向该幼儿园及城管部门进行送达。

  次日,我院收到城管部门回函称,已与相关负责方及时联系,督促将堆放幼儿园附近的大量堆叠圆木清理完毕,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4月11日,我院收到该幼儿园回复称,已充分落实我院在“惠佑未来”保障校园安全联席会议上送达的提醒函建议。该幼儿园在“安全教育宣传周”开展了安全教育宣传系列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幼儿、老师、家长们的安全意识。

  我院切实发挥“惠佑未检”监督平台功能,实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校园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联系有关单位、校方进行处置。结合办案实践经验,我院将防性侵课程引入辖区学校,未检干警走进校园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提供“菜单式”法治教育。我院会同区教育局、妇联主办“爱佑未来”儿童守护工程师资培训班,目前已有156名公益讲师;选拔能力强、有爱心的骨干教师、妇联干部与“女童保护”组织、志愿者等共同组建校园安全、儿童保护团队,覆盖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下阶段,我院将进一步完善健全智慧未检监督体系,升级“惠佑未检”监督平台功能,拓宽未成年人保护监督举报渠道;依托未成年人执法办案中心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软硬件优势,探索开发智能识别技术防范侵害未成年人侵害违法犯罪行为,并对校园周边2公里内进行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切实预防扼制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苗头,大力提升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质效。

  编辑:钱雷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