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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院会同区司法局对一名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落实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措施
2020-05-19 10:21:00  来源: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高检院未检“双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精神,探索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帮教工作新机制,根据惠山区院前期与区司法局共同签署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社区帮教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5月7日,惠山区院会同区司法局对一名涉罪未成年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进行训诫并落实社区矫正、帮教考察措施,这是惠山区院“双试点”以来会同区司法局落实帮教考察措施的第5名涉罪未成年人。

  在依托《办法》的基础上,惠山区院根据工作实际,联合区司法局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创新工作方法,针对因涉嫌聚众斗殴而被附条件不起诉的叶某某落实《办法》规定,从社区矫正帮教和监护人监督等多角度入手,多角度、多途径开展帮教工作。一是发出《关于叶某某附条件不起诉期间矫正帮教检察意见书》,对社区矫正、帮教的内容和形式进行细化和优化,帮助司法局工作人员分析个案管控困难的主客观因素,从社区层面深入开展帮教工作。二是确定专人负责对接工作,引导叶某某签署《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承诺书》,建立名为“叶某某社区矫正、帮教”微信群,随时掌握其行动、思想情况,并就相关法治教育内容定时推送,督促其完成社区矫正、帮教任务。三是与叶某某的监护人签署《监护责任书》,将“监督、教育、感化”工作从社会层面延伸至家庭内部,同时会同司法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训诫,确保其真正悔过自新,顺利度过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

  下阶段,惠山区院将会同区司法局对该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为期6个月的考察工作,切实深入帮教一线,在考察期内对其进行观护帮教和定期家访,并会同区妇联等部门实施专业化亲职教育,实时掌握帮教进度,实现检察官训诫、亲职教育与司法志愿者专业帮教的同步衔接,确保实现教育帮教效果的最大化。

  

  编辑:钱雷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