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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院向一见义勇为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2019-12-25 10:05:00  来源: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12月10日,我院向见义勇为被害人郝转平发放了1.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郝转平对检察机关的救助深表感谢。

  2019年5月14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赵安义在大联洋食品(无锡)有限公司蔬菜车间内因故持菜刀砍击罗斗兰,被害人郝转平见状即上前抱住赵安义阻止其行凶,被赵安义持刀连续劈砍头部20余刀。经鉴定,郝转平系开放性凹陷性颅骨骨折,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构成轻伤一级。郝转平所在单位垫付了大部分医疗费用,其本人承担一万余元,后因伤致生活困难,犯罪嫌疑人赵安义未作赔偿且表示无力赔偿。我院办案部门将该线索移送控申部门后,我院在三日内即作出救助决定的同时,一方面与公安机关沟通,敦促公安机关尽快作出见义勇为认定;另一方面与律师沟通,向其建议可以提出工伤申请,争取合法权益。

  收到司法救助金后,郝转平表示案发后感受到了政府机关及社会的关心,以后仍将做个敢于制止不法的人。后续我院将继续关注并支持其工伤申请情况。

  编辑:钱雷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