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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区院首次召开开放式检委会共商刑事案件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
2020-05-25 16:43:00  来源: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要求,更好地落实认罪认罚制度,5月21日上午,惠山区院召开开放式检委会,审议《惠山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此次检委会特别邀请了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监委、区司法局、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律师代表、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代表参加。会议由惠山区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营主持,全体检委会委员参加。这是无锡市基层检察院中首次举办开放式检委会。

  会上,惠山区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凌云就《实施细则》的起草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采用PPT的形式作了简要说明,检委会委员分别进行审议,并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审议中,受邀的8名代表对惠山区院牵头制定出台的《实施细则》表示高度肯定,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专业性意见建议。

  李营代检察长对8位代表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对社会各界对惠山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强调召开开放式检委会是检察机关开展检务公开的一种全新方式,可以让社会各界更好了解、参与、监督检察工作,借助外脑提升检委会决策专业化能力,今天的开放式检委会程序特殊,意义特别。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法律人提供了新时代全新的舞台,在诉讼模式巨大变革来临前,我们每一位检察官、法官、律师,都是改革浪潮中的一滴水,必须顺应潮流,转变理念,提高司法能力,涓滴之水方能汇作法治的万顷澄碧。李营代检察长同时认为,8位代表的发言都非常专业,对《实施细则》的修改完善很有启发借鉴意义。出台《实施细则》主要目的是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使司法资源特别是基层司法资源得到最优化的配置,也为下一步依法、积极、有序办理速裁程序案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编辑:钱雷屏